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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4-12-11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4年5月6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杨金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坚持高位推进、全面部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支持产业发展力度稳步扩大,涉农金融改革持续推进,财政金融联动保障有力,较好地服务和促进了乡村振兴。但也存在农村金融供给依然不足、融资难题依然存在、金融产品创新依然滞后等困难和问题。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强化我市乡村振兴金融要素保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农村金融政策宣传指导,加强政府、银行、保险、涉农市场主体等方面的对接联动,加快建立科学有效的政银、政保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机制,激发金融保险机构“敢贷敢保、愿贷愿保、能贷能保”的主动性、创造性。继续加强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整村授信”和“信用县乡村”创建,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

  二、持续深化农村融资制度改革。突出重点产业,突出重点项目,突出农产品加工业,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倾斜。积极推进涉农主体“白名单”扩面,尤其是增加对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供给,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突破性发展。深入推进农村资源要素融资改革,建立健全确权登记、价值评估、交易流转等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操作规程,打通“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转换路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丰富完善“i黄冈”惠农平台金融服务板块功能,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有效提升。

  三、大力推进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把握好政策导向,结合农村实际,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开发设计与经营主体生命周期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加大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开发“设备贷”“采购贷”“租金贷”等个性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推进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发展应收账款、仓单、订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积极争取政策,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费”;创新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四、坚决防范涉农金融服务风险。大力营造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农村金融环境,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应担尽担、应偿尽偿。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项监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应贷尽贷,强化信贷风险监测。依法打击各种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行为,加大风险应对处置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确保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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