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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 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4-12-12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4年5月6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旅局局长涂宝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条例》有效实施,坚持落实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责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有序推进调查认定,不断加强保护管理。但还存在针对《条例》内容宣传力度不够、各方责任压得不够实、调查认定覆盖面不广、保护管理仍不到位、活化利用还有短板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条例》有关内容纳入普法计划和党校教学内容,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革命遗址遗迹意识。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新闻媒体,以群众新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解读《条例》,扩大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面、覆盖度和知晓率。 二、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市县政府要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落实相关单位机构人员配置,调整明确工作职责。做实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联动工作机制,从严查处破坏革命遗址遗迹的违法行为,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引导革命遗址遗迹的所有人、使用人共同参与日常巡查、安全防护、修缮管理等工作,全面落实保护管理人责任。 三、进一步开展调查认定。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认真开展革命遗址遗迹专项调查,厘清我市革命遗址遗迹资源底数和保存状况。积极发挥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智库作用,加强对未定级革命遗址遗迹调查认定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全市革命遗址遗迹数据库。动态调整更新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名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保护革命遗址遗迹的空间管制措施。 四、进一步夯实保护基础。深度发掘黄冈革命遗址遗迹资源,不断争取国家、省级项目支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强化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资金支持。充实提升文保员数量和质量,引进培养研究管理人才,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队伍建设。探索采用产权置换、政府购买和以修代租等形式,强化私人产权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力度。 五、进一步推进活化利用。按照以保促用原则,引入市场主体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开发革命教育类文创产品。强化数字赋能,以云上展、云课堂、云直播等形式,将革命遗址遗迹从线下搬到线上,为群众提供沉浸式体验。依托革命遗址遗迹场所开展党内干部研修和在校学生爱国主义研学等活动,发挥革命传承教育作用。以革命遗址遗迹为媒介,串联整合周边景区景点、美丽乡村等旅游要素,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红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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