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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 作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4-12-13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4年7月2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科技局杨金叶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主体不断壮大,科技创新投入协同发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动能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成果有效转移转化。但还存在企业创新意识有待强化、企业研发投入有待加强、企业创新能级有待提升、企业创新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发挥企业创新决策主导作用,加快形成科技创新活动由政府主导转变为以企业主体的创新理念。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持续加强企业家培育工作,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和科技创新等能力,坚定企业科技创新的信心和决心。 二、进一步加大企业创新投入力度。持续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发挥好科技创新类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占比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研发能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型企业投融资扶持和政府融资增信支持,拓宽科创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投融资成本,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三、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聚焦农产品加工、绿色建材、医药化工、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等我市主导产业,支持企业将技术需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成果有效对接,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紧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有利契机,加快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自建或与高校院所共建各类研发机构,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开展应用性技术研发,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和创新竞争力。 四、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优化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持续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主动深入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我市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科技奖补政策。逐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加大对科技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助推企业自主创新、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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