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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4-12-19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4年7月2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小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村集体资产已成为巩固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力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但也存在法律普及有待深化,监管责任有待强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经营效益有待提高,管理制度有待规范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强化依法管理意识。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改革重要论述精神,把握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正确方向。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条例,重点加强对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条例知晓度,形成依法管理集体资产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依法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先进典型,特别是有效盘活集体资产的典型,为进一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提供典型示范。 二、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增强监管合力。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统筹协调 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充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力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充实乡镇农经工作队伍,提升能力素质,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落实农村经营管理改革措施,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等相关方面的工作责任,夯实基层日常监管工作基础,形成长效化、规范化监管体制和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打通关键环节。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农村资源要素确权登记配套机制,高质量做好确权登记工作,切实打通农村资源变资产通道。进一步完善各类资产评估办法,科学合理开展资产资源评估确值。进一步规范资源资产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经营和融资办法,打通资产资源变资本资金渠道。加快建立并完善全市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善配套政策,逐步实现交易品种“应进必进”。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经营效益。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利益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生产要素融资抵押相关细则,会同金融机构共同推动要素融资的政策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大力支持市、县、乡三级农村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和村级公司发展,推动乡村资产资源向资本资金转变。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扎根农村、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三农”人才队伍,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质量。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农村集体资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核算,实现与村委会的财务分离。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权,让村民共享发展成果,有效调动村民参与集体资产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审计制度,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促进集体资产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公益性资产管护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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