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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4-12-2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4年9月4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余红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政策、资金、资源、资产,对市级收支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民生资金保障、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等情况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并提出了强化绩效执行监控、健全政策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审计建议,建议很有针对性,为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持续加大政策落实、民生资金保障、政府性债务风险、国有资产资源使用利用效益、国有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与债务风险等方面的审计力度,要见微知著,深查深挖,举一反三,防止局部微观问题演变成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的警示与威慑。按照省委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的要求,紧紧围绕效率、效能、效益,重点加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对投资决策、建设进度、竣工验收、项目“两算”、交付使用以及项目运营成效等全过程实施审计监督,真正推动政府性投资项目谋划精准、决策科学严谨、资产管理规范、使用运营效果优良,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提升政府投资综合绩效。

  二、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要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的协调联动,通过强化整改,促进建章立制和体制机制完善,增强审计监督权威性。要切实防止“重事轻人”问责不到位的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大对屡审屡犯、明知故犯以及问题数额较大、手段恶劣、性质严重等问题的处理力度,真正做到整改见事见人,把责任逐一落实到单位、到责任人,在追责问责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严肃查处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继续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切实增强政府审计的威慑力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三、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审计信息公开的要求,将审计单位、审计项目、审计问题以及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开,积极探索在审计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上实现新突破。将审计信息的主动公开从审计部门网站逐步扩大到政府门户网站等便于大家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渠道进行公开,在公开的方式方法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加大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打造“阳光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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