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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时间:2024-12-3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4年11月11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王鹏、刘丹、张瑾、周扬洲、胡美琴等5名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专班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评议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推进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5名被评议法官总体履职情况较好,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遵守纪律规矩,忠于司法审判事业,评议过程中未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法官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满意度测评情况见附件1)。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意见及履职评议调研工作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现对5名被评议法官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关于王鹏法官

  一要加强沟通协调,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二要注重充分调动庭室人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工作合力;三要树立案件精品意识,进一步规范文书送达与案卷归档工作。

  二、关于刘丹法官

  一要主动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疑难案件的审理能力;二要耐心接待案件当事人,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三要注重判后答疑和释法析理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三、关于张瑾法官

  一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系统性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质效;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大胆创新,积极实践;三要强化沟通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庭室管理水平。

  四、关于周扬洲法官

  一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推动实践成果转化;二要搞好“传帮带”,挖掘干警潜力,发挥团队工作合力;三要注重办案细节的磨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五、关于胡美琴法官

  一要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注重办案细节,办优民事诉讼案件;二要进一步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三要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

  常委会会议期间,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法官履职能力、发挥法院听证会作用、提高裁判文书释法析理质量、更好主动服务群众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进一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黄冈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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