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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推进黄冈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的议案的决议
时间:2026-01-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6年1月16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通过《关于推进黄冈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的议案》,并就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市人民政府要将本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后实施。 二、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城市理念,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及时出台黄冈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出台设计导则和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建设人行道、自行车道,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慢行交通设施的连续性、安全性和舒适性。 三、市人民政府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议案的办理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要对本议案的办理工作加强检查督办,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本议案提出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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