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在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唐志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常委会工作安排,按照“三有三必”的总体要求,与市人大有关专(工)委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持续加强制度与能力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
市委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将其纳入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跟进,将该项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党组专题研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实地调研督导县乡两级备案审查工作。在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各专(工)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审查,推动审查意见落实;法工委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新精神新要求,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落实“三有三必”,履行核心职责
1.狠抓“有件必备”,夯实工作基础。全年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3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完成2件地方性法规、2件法规修改决定的报备工作。接收市“一府一委两院”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件,内容涵盖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各报备机关履行报备义务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2.坚持“有备必审”,提升监督质效。认真开展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3份文件及时指导制定机关修正并重新报送。严格按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标准开展实质审查,全年共提出审查意见2条。畅通开门审查渠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专家智库作用,共收到审查建议5条,切实提高了审查的民主性和专业性。处理公民审查建议6件,对属于审查范围的2件依法开展审查并及时反馈结果,公民表示满意;对不属于审查范围的4件,按规定进行了告知或移送。全年未收到市“一府一委两院”提出的审查要求,也未收到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的审查建议。
3.落实“有错必纠”,增强制度刚性。充分发挥备案审查“法治体检”作用,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如对某部门印发的改革实施办法,我们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审查发现个别条款表述不够严谨,实施中可能造成理解歧义、执行不当,建议制定机关在实施过程中和后期修改时予以处理。
(三)聚焦专项领域,开展集中清理
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实施,组织开展多次集中清理工作。一是牵头开展了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8件,决定继续有效96件,修改10件,废止29件,宣布失效3件,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会同市人大城环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清理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34件,决定继续有效30件,限期予以修改2件,废止2件,为黄冈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组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与省备案审查条例相关的人大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继续有效7件,修改2件、废止2件,提高了备案审查规范化水平。四是配合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议宣布失效1件。
(四)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整体质效
一是强化制度支撑。为明确审查重点、细化审查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工作规程,指导各地完善制度机制,为提升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坚持统专结合。健全分工协作的审查机制,全年各专(工)委参与审查12件次,较好地发挥了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市“一府一委两院”衔接联动,应邀参与《黄冈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论证工作,提出8条意见建议均得到采纳,有力提高了文件质量。四是加强联系指导。将备案审查工作与立法调研同安排,多次赴县(市、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通过开展案例指导、经验分享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五是强化信息赋能。依托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推动电子报备工作,全年线上接收报备文件7件。加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全年新入库规范性文件31件,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
(五)深化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打通监督末梢
在全市选取18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充分肯定。各地建立了权责清晰、传导有力的责任体系,明确了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部分县(市、区)出台试行办法或工作规程,组织业务培训,建立专家库,加大资金投入,多措并举强化基层人财物保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报备责任意识需要加强;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开门审查机制需要完善;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有待提升;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仍面临体制机制、人员力量等制约,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整体部署,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提升备案审查监督实效。严格对标“三有三必”工作要求,压实报备责任,规范报备行为;优化审查方式,提升审查精准度;持续跟踪督办,增强制度刚性。
(二)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与各专(工)委、市“一府一委两院”、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衔接联动,提升备案审查整体效能。建立健全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备案审查的民主含量。
(三)持续开展集中清理。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等新出台或修改的重要法律法规,群众广泛关注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相对集中的领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巩固拓展乡镇(街道)备案审查成果。全面总结乡镇(街道)试点经验,采取“市级指引+县级规程+乡级规范”方式,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集中培训、案例指导、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五)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运用和维护省级信息平台,督促文件制定机关及时上传、定期清理入库文件,确保数据准确有效,方便公众查询监督,提升工作智能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