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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5-07-18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5年7月4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6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愿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资金筹措、保护利用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指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还存在保护利用意识不强、资金投入不足、文化传承不够、活化利用有待提升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推介,增强保护利用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责任意识,形成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合力。在保护的基础上加强对传统村落的研究阐释工作,充分挖掘其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讲好村落故事,讲好黄冈故事,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宣传推介,增强全社会保护利用传统村落意识。鼓励支持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和使用价值,注重民生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注重规划引领,健全保护利用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十五五”规划。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保护传承工作属地责任,组织开展全面调查认定,在精准掌握全市传统村落数量和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分级分类组织申报,力争更多的传统村落纳入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及时对各类保护对象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等基础性工作,尽快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制定保护传承管理办法。注重规划管理,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做好传统村落的风貌管控,严控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保护延续好村落的传统风貌。 三、探索融资方式,构建多元投入格局。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将传统村落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乡村振兴、文物保护等项目资金,集中财力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风貌提升、产业发展。积极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业引领、特色发展的传统村落建设运营新模式。创新投入模式,积极对接市场,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引入绿色金融产品,让乡村资产变为运营资本。加大资金监管力度,适时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着力提高资金投入质效。 四、推动活化利用,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探索构建“村落保护+文旅产业+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新路径,做到“一村一策”,差异化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客栈、健康养生、文化体验等新业态、新产业,丰富文旅业态和产品供给,加快业态提档升级,努力打造黄冈传统村落乡村文旅名牌,加快推进全国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农房等使用权入股方式,做强民宿“小房间、大产业”,为农民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促进村民、村集体经济双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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