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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5-07-18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5年7月4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慈善法”)。会议认为,慈善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全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在脱贫攻坚、灾害救助、扶危助困、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指出,我市慈善工作还存在慈善宣传引导不够、慈善组织培育发展不充分、慈善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慈善监管和服务不足、慈善促进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慈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慈善服务实践为普法载体,突出主管部门和主流媒体责任担当,发挥慈善组织和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湖北数字公益节”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依法行善。弘扬慈善文化,讲好慈善故事,推进慈善教育,培育慈善理念,营造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二、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力度,夯实慈善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培育壮大慈善组织,设立市级慈善组织孵化基地,逐步提高社会服务机构占比,重点推动黄州、团风、麻城、罗田等地慈善组织增量提质。推动成立慈善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指导慈善组织利用“互联网+”服务慈善项目。完善慈善组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探索慈善组织与各类院校、行业组织等合作培养慈善专业人才的发展模式,将慈善从业者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序列,建立符合法定要求、市场规律且具备激励作用的薪酬待遇标准,提升慈善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规范慈善活动。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慈善信息公开,督促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公开内部治理、慈善活动、财务情况等信息,打造阳光慈善,提高慈善公信力。统筹建立慈善数据中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规范慈善组织行为,督促指导各类慈善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依法查处欺诈、骗捐、侵占慈善财产等行为,保护捐赠方合法权益。健全投诉举报和联系沟通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激励,尽快出台促进全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将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将慈善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依法落实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用地、金融等促进措施,支持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对获得等级评估的慈善组织给予更多政策优惠,发挥引导、带动、示范作用。依法落实慈善表彰制度,开展“黄冈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荐参评“中华慈善奖”和省政府慈善奖,发挥慈善表彰的正向激励作用,优化慈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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