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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开发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5-11-2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5年11月5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凯军代表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湖北省开发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工作,全市开发区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规划建设有序推进,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日益提高,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力和承载力持续增强。但也存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规划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距离、协同高效的创新产业生态体系还未形成、服务保障还需持续加力等问题。为推进《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贯彻实施,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力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和属地行政区关系,有序推进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制定完善开发区管理机构权责清单。务实推进行政执法权委托,结合各地开发区的产业发展情况和承接能力,科学制定行政执法权委托方案,将安全生产、土地、环保等行政执法权逐步委托给开发区。进一步赋予开发区在内部机构设置、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督促指导开发区推行市场化选聘方式,实施全员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推进政企、政资分开,全面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行模式,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联动体系,实现政府与市场“两手”的有机结合。 二、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开发区协同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加快编制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完善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综合发展规划。指导开发区合理制定土地供应标准,建立完善“亩均效益”评价体系,健全重大项目事前评估机制,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障招商引资新项目用地需求。指导开发区做大做强运营公司,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创新完善与武汉市、宁波市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模式,争取将共建园区纳入省域发展战略,推动共建园区实质性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突出产业发展,优化开发区产业生态。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开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现代产业集群。坚持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三线并进”,大力推进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数智化转型,加快培育光电子材料器件、生物制药等战略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无人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持续出台激励政策,支持开发区建设各种形式的协同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能力项目落户开发区,系统提升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积极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体系。 四、加强服务保障,激发开发区发展动能。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大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项目等方面向开发区倾斜集中。深入推进惠企政策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清理防范拖欠企业账款等重点工作走深走实。制定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激励政策,推行“市场化选聘+柔性引才”办法,设立“特殊人才绿色通道”。健全开发区信息公开、依法决策、信用激励、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投诉协调等机制,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保护激发企业家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尊重、关爱企业家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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