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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5-11-2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5年11月5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黄智利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21年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做好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工作,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年度综合考核中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三位。但在工作中仍存在法律宣传贯彻不足、困难帮扶援助力度不够、优待政策落实效果不佳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保障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政权稳固、厚植强军兴军根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高度,增强依法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强化宣传力度,应用多种形式,线上线下结合,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推动普法宣传不断深入,提高法律知晓率和普及率。要加强对法律条款和政策文件的解读,针对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及时解惑答疑。 二、进一步落实帮扶政策,提升服务保障质效。要以提升就业率和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紧扣就业需求,丰富课程设置,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精准培训。要拓展就业渠道,筹措更多优质就业岗位,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退役军人就业。要优化退役军人创业环境,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机制,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提供多元化服务。要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力度,依法将退役军人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做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的底盘,弥补保障资金的不足;充分发挥好社会化拥军企业、单位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保障格局,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引导退役军人发扬“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的精神,努力在奉献社会中实现自身价值,为地方建设发展贡献力量。不断深化褒扬激励机制,持续开展全国、全省“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的评选宣传和遴选推荐活动,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展示退役军人风采,发挥优秀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健全沟通机制和诉求表达渠道,引导退役军人依法规范表达信访诉求,充分听取退役军人的意见,妥善处理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法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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