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议意见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育支持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6-09-2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6年9月2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健委主任王光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建立健全生育支持体系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市在完善生育支持、发展普惠托育、强化妇幼健康保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普惠托育供给不足、基层妇幼服务承压、政策配套落地不够、婚育引导有待加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健全生育支持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优化政策落地,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行生育“一站式”服务,在定点医院集成办理出生证明、户口登记、生育补贴申领等事项。加大生育政策宣传,重点补齐外出务工群体宣传盲区,提高政策知晓度。强化联合督查,督促落实产假、育儿假,落实企业激励与惩戒措施,保障职工生育权益。
       二、扩容普惠托育供给,破解入托难题。加快出台普惠托育政府指导价,落实托育扶持补助,聚焦园区、社区布局嵌入式托育点,确保三年内新增普惠托位1500个以上。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补齐1‑2岁托位,打通0‑3岁与学前教育衔接。深化医育结合,强化托育机构巡诊指导,健全质量评估与备案监管,缓解“入托难、入托贵”。
       三、强化妇幼健康保障,推进双友好医院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推动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提档升级。优化产科儿科服务,推广家庭化病房、无痛分娩等服务,逐步将产后康复纳入医保。补齐辅助生殖、产前诊断专科能力,减少群众异地就医需求。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破解基层妇幼人才流失短缺问题,防范高龄高危孕产妇医疗风险。
       四、加强婚育观念引导,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代婚育文明,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破除高价彩礼、重男轻女等传统落后观念,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健全常态化宣传引导机制,把婚育文化宣传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生育、支持家庭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将生育支持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压实属地责任。组建工作专班,落实联席会议、双月调度、季度通报制度,统筹解决财政、医保、人才等配套堵点。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定期通报政策落实及群众满意度情况,推动人口均衡高质量发展。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