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议意见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6年上半年工作暨规范涉企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6-09-2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6年9月2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文静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2026年上半年工作暨规范涉企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积极促进规范涉企执法和严格司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转变司法理念、提升涉企执法监督质效、加强协作联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依法履职,认真做好下半年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对接“十五五”规划,将法律监督履职融入全市发展大局,统筹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要着力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力度和深度,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有效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涉企执法监督质效。要注重“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协同发力,积极回应社会和市场主体关切,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要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大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监督力度,依法纠正“两执四乱”、有案不立、违法立案及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推动建立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三、深化协作联动,凝聚涉企执法监督合力。要深化府检联动、两法衔接、行刑双向衔接等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落实落地,强化涉企执法司法监督合力。要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涉企纠纷依法、公平、有效解决。要加强涉企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源头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度缺陷、普遍性违法风险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方”。
       四、夯实保障基础,增强涉企执法监督能力。要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岗位培训,着力提高干警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案件的司法水平。要加强数据赋能,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深化涉企执法司法问题线索挖掘,不断提升执法司法监督能力。要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积极对接企业司法需求,深化法律服务适配度,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完善治理结构,不断增强企业的司法获得感。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