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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主法治浸润人心——黄冈代表团建言献策侧记

时间:2018-01-3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从亚里士多德到孟德斯鸠到卢梭,法治一直是人类走向文明的追求和梦想。

1月27日至28日,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黄冈代表团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一致认为,三份报告通篇贯穿了民主、法治、改革创新等主题,彰显了过去五年全省依法治省、科学立法、民主监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的卓著成效,同时大家就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献计献策。

让科学立法引领发展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雪荣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很多制度性成果,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地方各级人大作出示范和表率。建议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加强对立法工作者的培训,加强统筹协调。

自2016年地方立法权下放后,市人大常委会直面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社会经济发展的堵点、盲点,出台了《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地方法规,通过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作用,构筑法治黄冈的坚固基石。

肖笛代表认为,立法权是珍贵资源,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市州立法的统筹,慎重选题,加强对地方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以培训学习促依法履职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如何发挥代表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许多代表思考的问题。

刘雪荣代表认为,做好代表培训工作至关重要,建议循序渐进、系统完整地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培训,从宪法和党章开始培训,让代表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何东英代表建议,加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纵横向联系和业务培训;继续充分发挥五级人大代表强大合力,聚焦推动重点工作。

张成清等代表纷纷建议,对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开展全方位培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连续两届当选的赵秀代表认为,代表要掌握依法行权的方式方法,做到知法、知政、知民情,会说、会写、会履职。

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是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之一。肖笛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不同专题,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制度安排,很好地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了监督的质量和实效。冯新华、罗志宏等代表建议,要继续加强对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劳务派遣用工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郝爱芳代表建议,更加注重督促行政执法中共性问题的解决,将“两法”衔接作为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恪守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代表们在审议省两院工作报告时一致认为,两院要在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上进一步下功夫。

饶志国、肖笛代表建议,两院要在编制实名制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对法院系统内不同身份人员问题进行一次系统梳理;结案率要以法定期限内审结率为考核标准,追求案结事了;坚定不移推进员额法官进退机制改革。

胡爱民、冯新华代表建议,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后配套政策研究和制定;建立检察院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来自省高校的周叶中、余翔代表建议,两院要进一步加强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加强政治、业务等建设;重视产权保护,争取在武汉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两院与高校在人才培养、审判检察专家咨询等方面的合作。

付宇、程金波等代表建议,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推进普法教育进基层活动,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营造全民守法实现法治共建共享氛围。

李新桥、徐志新等代表建议,加强对招投标、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加大依法执法、依法维稳工作力度。

从代表们的发言中得知,近年来,我市两院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到选拔最优秀法律人才到办案一线的员额制改革,再到推进“阳光司法”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等,司法改革逐步推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迈向新高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沈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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