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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起草专班召开工作研讨会

时间:2016-03-21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3月18日下午,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起草专班工作研讨会在市环保局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城环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等起草专班负责人和法规业务科室人员共20多人参加会议。

   条例起草专班组长、市环保局长周秋英通报了3月4日地方立法启动会以来所做的工作。她说,市环保局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组建了起草专班开展调研并搜集整理有关法律资料,专门到省环保厅汇报,聘请了法律和水环境方面的专家参与,拿出了条例草稿,向财政提交了经费报告。条例草稿执笔人、市减排办副主任周中原介绍了条例的草稿和需要研究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黄新国在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市环保局所做的工作并就条例起草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他说,市环保局前期做了大量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专班工作得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他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继续搞好调研,把各方面资料(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工作规程技术标准和外地成功做法等)收集更全;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黄冈实际,把草稿修改更细; 三是市法制办要加强统筹,把各部门工作协调落实到位; 四是要注意时间节点,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条例5月上旬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形成议案、5月下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柳雪晴主持并讲话。他说,市法制办对人大首部立法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希望各部门搞好配合,共同提高立法质量,确保4月上旬召开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讨论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印发了关于《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大纲(讨论稿)及说明,市环保局提供了有关法律资料汇编(初稿) 和条例草稿。(姜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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