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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间:2016-07-1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7月14日上午和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袁金鹏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法制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统一审议修改《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黄新国、城环委主任委员吴汉桥、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李胜和法制委委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城环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结合5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的第一次审议意见、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及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讨论和审议,与会人员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袁金鹏要求,要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规定,充分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审时发表的意见、城环委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面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黄冈实际、借鉴外地经验,进一步把《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好。常委会法工委要按照人大法制委本次会议讨论和审议的意见,尽快形成《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条例(草案二审稿)》,提交下次法制委会议审议后,再按照法定程序提请7月26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姜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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