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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和市政府联合启动2017年度立法工作

时间:2017-02-16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月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在黄州联合召开2017年度地方立法工作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金鹏、市政府副市长余友斌出席会议并讲话。据悉,设区的市人大与政府联合同步启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这在全省尚属首次在全国也鲜见。

   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计划,就拟制定的两件地方性法规和四件政府规章工作进行部暑和安排,并分别印发了制定工作方案;六个牵头起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市人大有关委员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及法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共6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落实工作要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工作专班、专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的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 加强部门配合,对于列入今年审议的立法项目,确保法规和规章草案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如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于列入今年计划的立法调研项目,要高度重视加强调研,适时拿出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立法论证,为适时提请人大审议或者列入今后立法计划打好基础;要把立法质量落实到具体举措上,结合黄冈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和“立良法、立管用的法”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我市的立法工作。

   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黄新国介绍,按照突出地方特色和工作急需的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今年人大的立法任务为 “2加4”,制定两件地方性法规,即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和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对白莲河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示范区管理和保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农村垃圾治理等四个议题开展立法前期调研。

   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柳雪睛介绍,按照2017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今年出台重点湖泊蓝线管理办法、湖库养殖管理办法、天然林保护办法和遗爱湖公园管理办法等四件政府规章。同时,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做好两件条例的起草论证及报请审议等相关工作。

   据了解,根据立法法和我省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设区的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开始制定规章。建立人大与政府联合启动地方立法工作的机制,有利于整合立法资源和节约行政成本,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依法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提高立法质量和打造地方立法品牌。(江海松 姜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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