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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04-2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作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已经2016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和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宣传好《条例》,增强全社会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4月25日下午,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条例》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雷电主持。首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法工委主任黄新国就《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等作了简要介绍。接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柳雪晴、市环保局局长周秋英、市水利局局长黄金安、市住建委副主任杨石明、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沈干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湖北日报、湖北广电台、荆楚网、黄冈日报、黄冈广电台、鄂东晚报、黄冈周刊、黄冈新闻网、黄冈人大网、黄冈政府网等媒体记者参加《条例》新闻发布会。(姜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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