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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04-2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作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已经2016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和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宣传好《条例》,增强全社会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4月25日下午,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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