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立法工作

我市启动首个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时间:2016-10-11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10月1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金鹏主持并讲话。市人大有关专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市住建委、城管局、环保局、文广局等14家市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启动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新国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7—2021年)编制工作方案》并就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吴汉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李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柳雪晴分别讲话,各参会单位作了发言并进行了互动交流。同时,市城管局、水利局、文广局还分别就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的三个立法调研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金鹏在最后讲话时强调,一定要高度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立法是重要资源,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立法是一把手工程,要高度重视抓在手上亲自研究,做到科学论证,长计划短安排。一定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好立法项目,对于三个立法调研项目要按计划完成初稿或大纲。一定要落实专班专人。立法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单位要安排热爱立法、有专业或实务基础的优秀干部从事立法工作。一定要明确立法编制工作时间要求,在十月底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希望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市情特点,完善立法机制,着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立法质量,共同完成好立法规划任务。
   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黄新国介绍,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法律有明确规定、党委有具体要求,本次立法规划将是我市拥有立法权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必将引起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7—2021年)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工作分为部署启动、征集项目、调研论证和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确定报批等四个阶段,各单位在10月底前申报、人大在12月底初步完成。将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的难点热点作为立法工作重点,搞好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本着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按照切口小、有基础、急需用的要求选定好立法规划项目。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9月30日已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印发了《关于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9月22日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已在黄冈日报和市人大网、市政府网上发布了《关于征集立法规划(2017—2021年)和201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各界和公民征集立项建议。会上,还印发了《立法工作法律法规汇编》等有关文件材料。(姜松涛、张才龙)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