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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3-06-13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大代表是各级权力机关的主体,如何让人大代表自觉地加强与选区选民的有效联系,把广大选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如实地反馈给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是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及其同级人大组织作用的前提和关键。在此,就如何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笔者谈四点浅显的看法。

      一、严把人大代表准入关是前提

      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提名和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机制和程序,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重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依法按规定用好提名推荐权。要高度重视选民联合提名候选人,对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进行正确引导,把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向选民讲清楚,引导选民按条件、合标准、而不是凭关系、按个人情感推荐候选人。要加强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了解,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评价,并对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提出意见,避免涉黑、涉霸等涉嫌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员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要优化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总之,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推荐工作,严把人大代表准入关,真正把那些政治觉悟高,热爱人大代表工作,热心为选民服务、为选民代言、办实事、办好事的候选人选为人大代表。

       二、人大代表自我提升是基础

      作为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只凭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还不够,还应当有依法履职所必备的知识和能力。为此,人大代表必须自觉主动地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理论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二是要加强法律学习。人大代表最主要的职责就是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自己先要懂法、学会依法办事、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和监督法等与代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代表工作知识,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三是要加强专业学习。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掌握大量知识,特别是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如果不努力学习各种新知识,就不能与时俱进,就会落伍,就难以履行好代表职责。四是要加强经验学习。要学习优秀人大代表、往届老代表依法履职的方式方法,学习他们经常联系选民的工作经验。要通过集中和个人自学,使自己成为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高、法律知识广、代表工作经验丰富的合格的人大代表。

       三、搭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是关键

      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使代表由松散型变为集体组织的密集型,为代表更好地学习、交流、议政议事提供一个场所和平台。为此,要注重抓好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代表活动日制度,学习宣传、代表视察制度,代表联系和接待选民制度,代表述职制度,实绩登记制度,代表评议工作制度和督办议案建议制度,促进和保障代表小组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使代表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努力抓好活动组织,有效制订和执行代表活动计划,通过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党委的中心工作、人大的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监督支持政府抓好经济工作,关注民生、民情,关心群众痛苦,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完善代表代表考核考评机制是保障

      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如何使人大代表有效地履行上述职责、完成上述使命?除了人大代表通过自身综合素养的提高来进行自我鞭策外,还需要通过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来强制督促。为此,要建立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要求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每年底应本年度的代表工作向选民代表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要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制度,要求各代表小组召集人认真做好代表联系选民、参加各项代表活动的记录工作,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代表履职档案》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为评先树优和下届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提供详实的依据。要严肃执行人大代表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对那些行为不端和作风不良、职责履行效果差、选民不满程度高的代表,责令其辞职或是召开选民大会依法进行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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