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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7-05-0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周秋英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突出污染防治,扎实开展“雷霆行动”十大专项整治项目,着力培育环保产业,全面完成了年度环保目标,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绿色发展的导向落实不够好、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环境监管、监测能力不足、环保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夯实环境保护责任。各级政府及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突出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认真执行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环境生态红线要求。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细化环保考核指标内容,落实环保奖惩机制,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和省人大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加快地方环保立法步伐,提高环保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完善体制机制,形成环保工作合力。要健全政府环保委工作机制,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重大事项,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环保职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要建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定期公布环境状况、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督数据。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要继续抓好“雷霆行动”升级版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生态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扎实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长江非法码头、白莲河水库生态保护、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区、江河湖库围网箱养殖整治项目,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确保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要认真落实淘汰黄标车和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确保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要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长效机制,巩固“雷霆行动”成果,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四、加快环保设施建设,推进生态创建工作。要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大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污水集中处理率。要加强环保专项经费管理,保证排污费用于环保污染防治和整治工作。要研究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城镇、乡村垃圾处理运作机制,积极探索垃圾减量化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模式。要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创”,引导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五、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水、土壤、噪音等要素监测网络,准确掌握环境质量状况。要加强环境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监管标准化的要求,完善市县(市区)镇(乡)三级监管机构,充实执法队伍,保证监管经费,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监管装备配置水平,提高环境监管的工作效率。要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保执法联动机制,丰富执法手段,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沟通协同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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