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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就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资本金及委托代建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决议

时间:2013-12-26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3年11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黄冈市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资本金及委托代建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该议案,同意市人民政府实施黄冈市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并按年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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