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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6-01-2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6年1月22日黄冈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罗刚同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黄冈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谱写依法治市新篇章、开启“十三五”新航程、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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