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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 推进脱贫攻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7-05-0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扶贫办公室主任方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条例》施行特别是2015年下半年打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战略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策措施,营造了脱贫攻坚浓厚工作氛围。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前所未有,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整合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前所未有,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前所未有,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前所未有,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由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实践中还存在精准脱贫基础不牢、精准扶贫“四率”不高、部分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插花贫困问题较为突出和“五个一批”政策落地还有差距等问题。本次会议结合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在联组会议上就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为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专题询问是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在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是经过广泛调研、结合审议报告提出的。这些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存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要把重视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回应群众关切的有效手段,作为提升政府形象的有效举措,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有效途径,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专题研究,确保专题询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市人民政府要以专题询问为契机,对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查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特别是对专题询问会上提出的问题和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按照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三、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乡镇实施工作责任体系要求,切实发挥脱贫攻坚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自觉性,下大力气解决上推下卸的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努力补齐工作短板,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全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附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询问问题清单


附件: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询问问题清单

 

1、2015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战略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突击脱贫、低质脱贫、数字脱贫、算账脱贫等现象,部分贫困户也存在等靠要思想,脱贫内生动力不足。

2、目前,精准扶贫的重点贫困县、重点贫困村在资金安排、项目摆布、政策倾斜等方面支持力度比较大,但对非重点贫困县、非重点贫困村的重视和支持还不够,插花贫困地区的脱贫难度较大。市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解决插花贫困地区的脱贫难度较大问题,确保全市整体脱贫。

3、据了解,我市脱贫攻坚的精准识别率、帮扶措施精准率、精准退出准确率和群众满意率“四率”没有达到预期,特别是群众满意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市扶贫办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群众满意率不高的问题。

4、产业扶贫是最根本、最长久的扶贫。我市产业扶贫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产业选择精准度不够,市场主体带动力有限,扶贫质效不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市农办要加强产业扶贫指导、提高产业扶贫质效。

5、目前,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很快,县市区已建成的光伏发电站大部分都不能并网发电,已并网的也没有按时结算电费,直接影响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部分贫困户脱贫。市发改委要切实解决光伏发电并网难、结算难问题。

6、各地易地搬迁多为集中安置,虽然主体工程推进较快,但是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跟进缓慢,集中安置点建成后入住率不高,产业扶持、后续管理滞后。市发改委要采取具体措施,确保搬迁户真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7、近年来,市人社局对帮助贫困劳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做了些工作。从调研情况看,就业创业帮扶效果还不够明显。市人社局要采取得力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就业创业。

8、调研中发现,教育扶贫还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现有“两免一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没有做到全覆盖;二是异地就学享受政策比较难;三是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进展缓慢。

9、基层反映,一些金融机构存在贷款程序繁琐、门槛高、审批难、落实慢的问题,尤其是贫困户“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的贷款政策难落实。市人行要牵头破解难题,真正满足贫困户和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

10、调研中发现,县市区之间的农村低保补助发放金额差距较大,全市兜底保障水平不平衡、资金配套和发放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集中安置点居住的五保户在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市民政局要履行好低保政策的兜底职能,实现兜得住、兜得实、兜得好。

11、据了解,我市有些县市没有实现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重特大疾病的部分医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个人实际承担比例较高;新农合的基本用药品种少。针对上述问题,市卫计委要切实解决农民就医“一站式结算”难、确保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不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2、从调研情况看,重点贫困县与非重点贫困县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特别是非重点贫困县(村)的路网建设严重滞后。市交通运输局要采取措施破解这个问题。

13、调研中,很多县市反映保险部门产品创新不够、赔付标准低、理赔不及时。市保险协会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把贫困户生产经营中的风险降到最低。

14、我市扶贫资金整合统筹的力度还不够大,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资金还不多。从调研情况看,各县市资金整合相差较大,有的县市整合了十几亿元,有的县市只整合了几千万元。市财政局应采取措施,加大资金统筹和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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