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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黄冈市遗爱湖生态修复工程(三期)项目资本金及委托代建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市人民政府实施黄冈市遗爱湖生态修复工程(三期)项目。并按年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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