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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冈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7-03-0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童巍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冈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2月1日《黄冈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颁布施行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鞭”)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广大市民大力支持、广泛参与,“禁鞭”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调查取证和处罚难度较大、相关单位合力不够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广泛宣传,以防为主。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扩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实效,让“禁鞭”规定家喻户晓。要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治安积极分子的骨干作用,持续巡回检查。继续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齐抓共管的积极性。 二、持之以恒,严格执法。市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要把日常管理与“禁鞭”控管结合起来,坚决克服疲劳厌战思想,立足持久战,充分运用治安、交通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突出重要时段节点和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完善机制,提高实效。要认真总结“禁鞭”工作经验,掌握特点规律,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和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的责任,建立完善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确保各部门职责落实到位。同时,公安部门要着手开展“禁鞭”的立法调研工作,尽快启动“禁鞭”地方立法程序,推动“禁鞭”工作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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