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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7-03-0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夏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残疾人保障法施行以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广泛宣传,不断加大投入,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但也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宣传针对性不强、保障重点不够突出、救助体系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残疾人保障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为残疾人办几件实事,切实保障残疾人保障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教育,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对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立自强先进典型的宣传,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加强计生优生知识宣传,倡导优生优育,从源头上控制先天性残疾儿童出生。要通过深入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保障重点,提高残疾人健康生活水平。要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要重视残疾少儿的义务教育和残疾人的职业技术教育,采取得力措施,帮助解决其就学困难。残疾人工作机构要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职责,劳动保障、民政、工商、税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标准,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实现依法应收尽收;同时,要加强就业保障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要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精准帮扶工作,帮助他们尽快脱贫。 四、完善救助体系,增强残疾人保障工作针对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助服务网络体系,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要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残疾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分析。要及时完善更新残疾人信息档案,掌握残疾人生活就业健康状况,实施救助动态管理。 五、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幸福指数。要认真贯彻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对新建的建筑设施规划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城乡新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政府要加快推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切实解决城区残疾人康复教育水平不高的问题。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和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要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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