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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3-10-1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潘咏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黄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两年半以来,全市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实施开创战略,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总的来看,《纲要》中期实施情况是好的,但由于受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变化的影响,还存在着有部分指标难以完成或不能完成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全面推进《纲要》的实施,确保主要目标任务完成。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纲要》的实施力度。一是对12项约束性指标,要按照《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逐一完成,对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完成难度较大的指标,要分析原因,力争完成;对非化石能源占二次能源消耗比重、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等两项以前未纳入统计数据的指标,要做好上下衔接工作,争取纳入统计数据。二是对18项预期性指标中的生产总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城镇新增就业人口、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农村居民收入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要努力完成。

     二、实事求是,因势利导,适当调整部分指标和项目。市人民政府要通过这次评估,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正确认识市情,因势利导,对《纲要》中通过努力还不能完成或难已达到的部分指标要做适当调整,对已列入《纲要》而在“十二五”无法实施的部分项目应退出规划,对新增或正在实施的而未列入《纲要》的项目,要调整进入规划,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规划《纲要》。

     三、认真分析研究《纲要》实施情况,为及早谋划“十三五”规划打好基础。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纲要》实施两年半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对三十个专项规划的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逐一进行对比分析,认真进行总结。要加强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好“十二五”后期两年的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态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措施,力保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及早谋划“十三五”规划打下基础。

      对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相关专委会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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