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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3-04-02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童德昭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还存在着对行政效能建设认识不高,行政服务职能转变不够到位,服务平台建设还存在差距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让人民群众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过程中感受到公平与便捷。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职能转变。要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双轨制”问题(服务中心与行政执法单位两头跑),切实做到“三集中、三到位”(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内设科室向中心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平台。加强窗口硬件建设特别是网络建设,统一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切实提高集中许可、审批的程度,做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窗口工作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与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在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敦促行政服务效能的提高;要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健全申诉、检举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和不作为行为。
对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相关专委会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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