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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冈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3-08-06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潘咏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冈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市上下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竞进提质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强工兴城、强农兴文”重点,狠抓落实,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经济结构出现积极变化,民生改善稳步推进,但经济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经济下行态势尚未扭转,还存在经济发展环境不优、工业质效不高、市区龙头带动作用不强、部分经济指标完成难度较大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着力扭转经济减速态势,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针对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态势和上半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年初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黄冈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统领,集中精力,狠抓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各项指标的落实。要提振经济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提高工业投入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促使工业经济稳步提升。努力完成今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二、着力抓经济环境改善,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全市发展大局出发,破除一切不利于加快发展的观念、制度,切实改变作风,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项目服务。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让利,大力支持和鼓励全民创业。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政府效能。

     三、着力壮大经济总量,高昂市区龙头。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以“双强双兴”战略为指导,坚持市区一体,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理顺体制机制。要集中一切精力,集中一切要素,千方百计发展市区经济,壮大经济总量。要善于谋划,正确处理好市、区两级责任主体和利益分配问题,充分发挥市、区两个积极性,要以园区为载体,以项目为抓手,以效能为保障,促进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的落户、落地,开工投产,以实现市区经济的跨越发展,高昂市区龙头。

     对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相关专委会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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