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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2-11-24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化局局长黄玉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名人文化资源富集是黄冈独特的文化现象,更是黄冈的文化产业资源。《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名人文化项目建设开局良好。但少数地方对名人文化项目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名人文化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名人文化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强检查督办,通过对名人文化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利用,做大做强名人文化产业。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市人民政府是实施《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规划的要求在财力、物力和人力上力保名人文化项目建设的需要;要督促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名人文化项目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要督促县市区严格执行规划,督促没有制定规划的两个县尽快制定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及时追究不作为和乱作为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二、拓宽思路,强化措施。名人文化项目建设规划是基础、效果是目的、措施是关键。市人民政府在名人文化项目建设上要拓宽思路,强化措施,力求做到宣传推介上央视,招商引资选名企,项目策划请大家,经营管理找能人,项目建设求精品。

   三、整合资源,做强产业。我市名人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并形成产业是规划实施的终极目标。市人民政府要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组建黄冈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出1-2个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名人文化精品项目;要督促县市区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名人文化精品项目,用名人文化精品项目带动全市旅游业和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相关专委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对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相关专委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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