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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绿满黄冈”行动的决议

时间:2013-06-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3年6月13日黄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黄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委作出“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战略决策后,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林业项目实施、体制机制改革、林业“三防”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生态意识有待增强、投入不足、结构不优、工作不平衡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和质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作出开展“绿满黄冈”行动的决议。
       一、以“绿满黄冈”行动为龙头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开展“绿满黄冈”行动,是大力落实省委提出“绿满荆楚”战略,建设绿色大别山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双强双兴”战略的需要。就是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理念,立足民生保生态,改善生态惠民生,以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为支撑,突出重点工作,主攻薄弱环节,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生态黄冈、美丽黄冈,全力促进黄冈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绿满黄冈”行动的重大意义,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在全市上下真正形成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的共识。
       二、明确“绿满黄冈”行动的目标任务
     “绿满黄冈”行动的目标是:实现“六大目标”。即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切实消除绿化死角和盲区,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村庄庭院绿化率达到75%,公路、铁路绿化率达到95%,城镇绿化率达到42%,河堤沟渠绿化率达到90%,平原农田林网绿化率达到78%。其中村庄庭院绿化是重点,按照“户均新增十棵树”的目标,探索绿色家园建设的途径,使之成为“绿满黄冈”行动的亮点。
“绿满黄冈”行动的任务是实施“三大行动”。即建设林业生态示范县,建设绿化模范单位,建设生态乡镇、绿色庭院(家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提高林业质效,科学制定“绿满黄冈”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山区、丘陵、平原不同自然条件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好山体、城镇、滨水、公路和校园绿化,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村庄庭院绿化。
      三、强化“绿满黄冈”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林业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布局,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制定区别性、差异化的保护政策,协调好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做到产业开发与资源存量相匹配。坚持完善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市政府要将“绿满黄冈”行动纳入县市区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一次检查验收,制订奖惩政策,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行动到位。
      四、形成“绿满黄冈”的工作合力
      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水利部门要抓好堤防、河流、渠道的绿化,大力推广林水路结合,创新造林机制;交通部门要抓好道路绿化,确保养护公路绿化率达到国家标准;城建、园林部门要切实抓好城区绿化、美化,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多的生态休闲产品和更好的人居环境;各级群团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绿满黄冈”行动,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办好社会造林基地;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林业的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国家各项惠林政策落实到位;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大对森林防火的支持和督促,战时大力配合;宣传、教育部门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普及林业生态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发展林业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绿满黄冈”的政策保障
     不断增加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及民间参与的多元投资格局。各级政府要坚持以项目为抓手,积极争取国家、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要确保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各县市区要逐年扩大造林绿化预算投入,出台对社会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的鼓励措施,严格控制规模小、产值低、浪费大的森工企业的个数和规模,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和林业大户。认真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林业基层站所按政策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造林业主的信贷支持,落实国家林权改革信贷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
     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森林防火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高度重视 森林防火机构建设,市、县两级政府都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落实专编专人专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市政府要摸清情况,掌握底数,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明确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性主体地位,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规范运行管理,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提高职工收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林场生态和社会功能明显增强。
      六、完善“绿满黄冈”的资源管理
      严格执行森林法等一系列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林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湿地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督体系,林地动态监测体系,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强化林业执法机构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探索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完善举报制度,努力实现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优化林种结构,提升林业科技水平,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提高林业资源效益和增量。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案件、不发生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保障林业生态建设和“绿满黄冈”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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