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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冈城东新区建设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2-11-24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11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主任会议通过)

  黄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新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冈市城东新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城东新区规划编制和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新区建设存在着合力不够、进度还不快和还建安置滞后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区建设,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城东新区建设任务繁重,协调工作艰巨,涉及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专班人员精力;扩大新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合力;明确部门责任,提高服务意识;统一协调指挥,提高配合效率;完善决策机制,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大力整治和改善建设环境,确保新区建设高效推进。

  二、要切实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执行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强化重点工程项目责任追究制,努力打造一流的精品工程。
 

  三、要切实保障群众权益。要依法征地,依规拆迁,落实各项补偿政策,妥善解决拆迁安置中的实际问题。做好群众工作,吸纳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加快还建小区住房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好被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新区建设和谐稳定推进。

  四、要切实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要多形式开展投融资,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要加快新区内的道路、桥梁、水电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馆场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步伐,尽快启动市政务中心的开工建设,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
 

  对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相关专委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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