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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2-11-24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11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主任会议通过)

  黄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局长汪治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公安工作成效显着,各级公安机关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中心,全面落实严打、严治、严管、严防等措施,有力地维护了黄冈大局稳定,推进了法治黄冈和平安黄冈建设,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但也必须看到,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治安任务依然艰巨,治安工作不能懈怠。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要始终把维稳作为天职,认真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采取得力措施,重点打击杀人、伤害、抢劫等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犯罪、赌毒黄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力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弘扬奉献精神。要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合理整合资源,改变基层警力不足和部分民警素质不高、效率不高和应作为不作为等问题。要以新的刑事诉讼法学习和贯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公安机关编制不足和科技投入不足等问题,要专题研究并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好。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坚持“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积极作为。要重视固本强基,依托“三全三化”工程建设平台,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交通、网络、文化娱乐场所等的管控,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联动协作、合力抓社会治安的良好局面。

  对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相关专委会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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