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议意见

关于对长江岸线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2-10-1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10月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新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江岸线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开发与管理长江岸线资源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低、规划编制滞后、管理不够规范、开发深度不够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合理规划岸线资源。岸线资源是一种特殊的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认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成专班,结合全省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武汉新港等规划要求,编制长江岸线的总体规划,明确沿江岸线开发的目标、任务,对沿江产业、城镇、基础设施、岸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提出空间布局方案。同时,沿江各县市区也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本地的实际,做好各自的岸线开发详细规划。

  二、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开发利用效益。要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集约开发”原则,以管促建,建管结合,不断完善长江岸线资源管理与开发机制,组建对接武汉新港的管理机构,建立岸线管理联合会审制度,加强岸线使用的动态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现有岸线的整治力度,对历史遗留的小码头进行资源整合,对长期征而不用、多征少用的岸线要依法依规重新收回利用,要及时制止各种非法占用岸线的行为,对那些暂无能力开发利用的岸线要进行保护,并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规范,确保岸线资源依法合理有效开发利用。

  三、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科学有序推进岸线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配置岸线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筹措配套资金,加大与岸线相关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要采取市场运作办法,运用经济手段和价格杠杆来配置岸线资源。要加大对公共港口和城市景观、旅游休闲等岸线建设的投入,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沿江产业集聚,使有限的岸线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

  对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相关专委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