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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2-03-09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3月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主任会议通过)

  黄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陈庞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市水利建设坚持超常规谋划,高标准实施,加大资金投入,认真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长江回水堤防、中小河流治理、泵站更新改造、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建设以及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工作,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也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水利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基层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实现水利大市向水利强市的跨越任重道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落实水利投入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规定,市、县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要尽快落实。

  二、落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配套资金。对于重大水利项目的规划和论证,市、县财政应提供前期工作经费保障,今后三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项目前期费用1000万。2011年已批准的浠水县白莲河水厂和麻城市浮桥河水厂项目,市政府要督促浠水、麻城两县市政府落实配套资金,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按期完工。

  三、建立和健全水利基层服务体系。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省里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基层水利管理站组建,充实专业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创新管理模式,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提高基层水利站服务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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