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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面从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时间:2015-04-2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中共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关于全面从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15年4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推进人大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中共黄冈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黄发[2015]2号文件和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整改工作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就全面从严加强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从严落实思想建党,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确保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人大职能法定作用,将市委决策依法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确保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市委意图和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确保市委人事安排得到实现。

2、加强理论武装。把思想建设放在党建工作首位,坚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机关每周四集中学习日制度,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理论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加强党性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四有”教育、宪法教育、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3、严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省委李鸿忠书记提出的“八点要求”,执行“十个严禁”,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坚决斗争、严肃查处。

4、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负责人分别履行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党建第一责任,常委会班子成员对分管委室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特别是市委明确的“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从严加强组织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十步”工作法,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凌驾于组织之上。坚持发扬民主,在班子中鼓励讲真话、讲实话,广开言路,集思广益,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6、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常态化,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真刀真枪”的民主生活会,适当邀请党员代表列席生活会,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解决党内矛盾,纯洁党的组织,增进党内团结统一。

7、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党内组织生活会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保障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8、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四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旗帜鲜明的彰显“两用两反对”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9、带头执行决议决定。常委会党组成员要自觉维护、带头执行常委会集体决定事项,积极主动地围绕常委会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

三、从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履职尽责

10、切实转变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的要求,严格自律,率先垂范。继续抓好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清廉为官、事业有为”要求,大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严格责任缺失追究。

11、牢记宗旨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在决定重大事项和实施监督过程中努力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意愿,依法督促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要定期走访看望困难群众和人大代表,切实帮助群众和人大代表解决实际问题。

12、深入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提供参考。对于重大调研课题,集体讨论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后,及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13、坚持求真务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选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的原则,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与沟通,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法治黄冈建设。科学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任免,抓好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代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质量,扎实开展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双强双兴”主题实践活动,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四、从严落实制度治党,提高工作运行规范化水平

14、深化党建制度改革。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常委会机关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创新,不断提升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

15、严格规章制度执行。以最讲认真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把执行党的规章制度,作为党组成员的行为规范和责任。抓好机关党建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机关管理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严肃查处不执行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

16、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按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范,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议。带头正确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积极运用法定方式和有效形式开展监督等履职活动。进一步健全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五、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17、严明廉政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党组负责人与成员、分管领导与各委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实行层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注重发挥机关纪检在机关干部任免、“三重一大”决策和权力行使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支持执纪问责,对机关干部作风、遵守党纪党规加强监督。

18、坚决反对腐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情况进行经常性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警、早防范。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中的不良现象敢抓敢管,为人表率,弘扬正气,防治腐败。凡是发生腐败问题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严格依规追究领导班子及成员失管、失教、失察责任。

发挥机关纪检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机关纪检履行监督责任,列席机关党组会议,对机关干部任免、“三重一大”决策和权力行使进行监督。支持执纪问责,加强对机关干部作风、遵守党纪党规进行监督。

19、带头践行承诺。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组自身建设工作重点,实行党组成员公开承诺,做到“六个带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媒体监督,推动廉政从政,确保自身干净、干部清廉。

20、做到常抓不懈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突出严格管理这个主线,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监督和管理,扎实开展“严管年”活动,做到严政治、严纪律、严作风、严管理,增强全体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促进廉政勤政,严格自律,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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