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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先行 利国利民 武穴市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回眸

时间:2013-04-08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谋事之初,先定制度;行事之际,恪守规范。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总结、借鉴、完善、创新的原则,大胆探索新形势下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途径,以制度建设为重点,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信访工作创新,有力地推动了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促进了群众信访问题的化解,畅通和规范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会议组成人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保障。2010年3月2日,该市人大常委会第54次主任会议通过了《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规程》,规定了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从受理、登记、通知、转办、交办、督办、问责,到办理结果反馈、存档等多个环节的章法,推动人大信访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制度还规定每月26日为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信访接待日,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在市信访局一楼会议室接待群众,法工委负责主任信访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该制度实施5年来,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群众53期430多人(次)。通过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不仅使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能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还有力地促进了群众信访问题的化解。

      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人大代表参与群众信访接待,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诉求,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信访工作,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务的有效形式,也是新形势下加强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拓宽民主渠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更是人大代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平台。《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规程》规定了人大代表和法工委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接访工作,这一做法赢得了社会各界好评,代表参与积极性高,他们普遍认为通过参与信访接待,更直接地了解了群众的疾苦和期盼,更多地了解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他们履行代表职务更有“底气”了。

      重要涉法涉诉信访会商制度。《监督法》颁布实施后,该市人大常委会对涉法涉诉事项不再进行个案监督,而由法工委统一归口管理和转处。但是,由于涉法涉诉信访的法规性、专业性极强,随着群众涉法涉诉信访的不断增加,法工委对司法部门的工作监督缺乏鲜活的个案素材来支撑。为加强涉法涉诉信访的办理工作,整合力量,增强对“两院”及公安机关的监督实效,今年,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涉法涉诉各部门参与,实行重要涉法信访会商制度,协调研究需要会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疑难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今年,该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工作规程,规定法工委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承办机关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督办办理结果;常委会领导对接访时签批的每件信访事项,要适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督促事要解决;主任会议将每年听取两次案件办理情况工作汇报,排查疏理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讨论研究这些信访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各办理机关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进行票决。疑难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成为该市人大常委会加大督办力度、促进化解矛盾的重要平台和手段。

       无规矩不成方圆。武穴市人大主任组成人员涉法涉诉接待工作用制度规范职责,按制度行使职权,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了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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