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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就是我们有误有错” 武穴市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回眸之三

时间:2013-07-1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加强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的重要窗口,更是人大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换届以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五年多来,涉法涉诉信访实现了进京赴省零上访的成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做好群众工作,把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任会议一年至少两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常委会会议至少一次集中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专项报告,并进行票决。参加接访的常委会领导对自己签批的每件信访事项,要适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并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法工委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一季度进行一次分析,半年一小结,年终进行认真总结。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积极参加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活动,对来访案件进行认真地审阅,调动各方力量,精心研究处理办法,切实解决难题。《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规程》从受理、登记、阅批、转办、交办、督办、问责,到办理结果反馈、存档等各个环节,都规定了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章法,各承办单位都按照规程,确保交办、转办件按时、按要求办结。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进程,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一整套信访接待工作的新机制和新制度,先后制订和完善了《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制度》、《重要涉法涉诉信访会商制度》和《疑难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等配套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流程图,建立了人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法制办、司法局、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联合接访的模式和机制,从而使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注重民意疏导。“物不平则鸣,人不平则怨”。及时抓好群众的心理疏导,特别是涉法涉诉方面的民意疏导,防止情绪激化,是做好群众工作、超前防控信访事件的有效手段。当前,一些群众利益失靠、生活失助、情感失落、心理失衡的现象比较突出,涉法涉诉信访日益增多。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劝导、解释、说明、同情、支持和相互理解,面对面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准确了解和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疏导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对于问题较多、怒气较重、矛盾较大的重点人群,要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让他们有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发泄不满情绪的途径,做到变“堵”为“疏”,变“拦”为“解”,变“控”为“化”。武穴市旧城改造中的“刘家巷拆迁项目”,居民多次到市人大反映,刊江地产公司不民主,不公开,不征求意见,不刊发公告,还对不能接受开发商条件的业主采用骚扰、威逼手段,影响了社会稳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多方面做工作,平息了市民的怨气;在2012年12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取消了刊江地产公司负责人高某某的2012年度“优秀人大代表”资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突出职权监督。监督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最重要的职权。在解决人民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践中,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行使好监督权:一是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对其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纠正。二是监督法院、检察院、公安三家部门依法执法、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数量。三是根据信访案件中责任的划分,做到对责任单位办理落实案件情况实施动态跟踪督办,督促各部门在最短时间内拿出令信访人最满意的答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勇平同志感慨地说:“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就是我们有误有错。我们要有一颗为人民群众的公心、爱心,在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上,多一些关注,少一些冷漠;多一份公心、少一份私心;多一点作为,少一点应付。真正做到主要领导、办事人员给力,办理措施、方法得力,不惜再多、再大精力、物力、财力,尽最大努力在最短时间里给来信来访群众一个最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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