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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工作巡礼(三) ----确保办案质量视察监督“留印”、整改“有痕”

时间:2013-06-2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日,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两院”办案质量工作报告。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视察组提供的视察报告,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对两院的办案质量好地经验做法与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地方都一一指出。

       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案件质量机制建立和完善,办案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

       会议指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质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质量内控监督还没有完全严格到位;二是科技投入与新时期的办案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三是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的办案工作要求的一定差距。

     会议强调,会议强调,办案质量是公平正义的直接体现,是法院、检察院工作永恒的主题,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办案质量意识。要广泛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活动,将案件质量与新刑诉法贯彻实施、转变工作作风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对办案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把办案质量作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生命线”工程来抓。树立全面质量意识,引导干警树立“履职着眼全局,执法围绕发展,办案不忘稳定”的理念,通过抓案件质量,彰显法治公平,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临港经济示范区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健全办案质量检查长效机制,严格办案责任和制度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把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常抓不懈。要从“程序、标准、责任”三方面着力,在细节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质量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作用,保障办案的各个环节规范、公正;要全面落实执法“三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办案环节的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受监督,办案有责任,全员抓质量”的工作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政法人才和科技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与水平。法院、检察院要大力实施“人才兴院”和“科技强院”战略。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积极引进精通业务的专门人才,加大高学历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更好地适应法律修改和司法改革新要求;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大技术装备投入,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监督水平。

   (四)进一步抓紧抓好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回应社会期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按照执法办案的法律原则,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法院要在执行和人民调解工作上出实招,检察院要在法律监督工作上拓展深度,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应社会期盼。

  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要求,对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办,确保监督“留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在会上也表示,将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工作,并在法定时限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让整改“有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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