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四个进一步”,全面加强常委会监督能力建设,促进监督水平提升。
强化认识,进一步深化监督理念。人大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任务,目的是保证宪法与法律的实施,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保证公共权力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正常运行。开展监督的过程,就是运用宪法、法律评价、衡量是非,检查、监督工作,纠正、处理问题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督权的行使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其他职权的前提和条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本意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
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监督能力。监督是一项法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把认真学习监督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时间,深入学习监督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更好地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选准内容,进一步把握监督重点。要围绕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行重点监督,自觉地与党委中心任务和经济工作部署保持合拍合意,步调一致。要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不搞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推动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的解决。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依法履职,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要深入调查研究,对每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无论是审议工作报告事前调研,还是执法检查现场调研,都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为监督准备好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要切实加强审议,做到有审有议:审,就是审查“一府两院”工作思路是否明确,肯定成绩是否适当,分析问题是否客观,工作措施是否可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议,不是泛泛而谈,而是要根据工作报告所提的情况和调查视察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有的放矢,分析问题有理有据,提出建议切实可行。要坚持以点带面,在对整体性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要深入地研究一些薄弱环节、分析一些重点问题,通过对典型的个案监督达到全方位监督的目的,以点带面,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要加强跟踪督办,克服审过、查过、被监督对象报过整改措施就算结束的状况,加大跟踪检查力度,检查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要求,检查存在的问题是否通过整改得到了有效解决,对执行不力、收效甚微的部门,视情况采取强制监督手段进行督办,确保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