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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六抓”加强监督 增强实效维护公正

时间:2013-10-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司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大司法监督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确保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换届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人大司法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为我县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汇聚了平安和谐的发展“正能量”。    
   一、抓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监督水平。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履职能力作为司法监督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建立机关定期集体学法,常委会例会前学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前结合审议议题和调研检查内容学法用法制度,举办法制讲座,先后邀请省人大领导和有关专家,讲解《监督法》、《物权法》、新《刑事诉讼法》等相关知识,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分工3名委员联系法工委,避免“一人一委”工作不好开展的窘境;三是组建“智囊团”。聘请了5名法律专业人士为兼职法律顾问,负责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和助手,为人大司法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司法难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二、抓机制完善,加强司法内部监督。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都具有各自的独立司法权,促进司法公正大量的、经常的监督还要靠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为此,我县加强了对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的监督工作。今年,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检察院办案质量情况开展视察,全面了解法检两院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情况,特别强调要在完善执法责任责、办案监督制、错案追究制上下功夫。两院围绕如何公正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从制度上设定质量标准和办案流程。建立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法院重点抓好了立案—结案—审限变更等关键环节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院内审限预警和“件评查、月通报、年总结”的审判管理情况通报等一系列制度;检察院推行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委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把关机制,认真落实自侦案件“一案三卡”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及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审查决定等一系列制度。两院的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基本实现了执法办案环节的“全覆盖”,确保执法办案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切实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抓工作联系,不断促进沟通了解。知情是做好司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为了了解和掌握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的重要司法工作,常委会积极树立宏观监督与具体监督相结合的新司法监督理念,把加强同司法对口单位的密切联系、沟通,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信息的掌握、工作动态的了解,准确有效地实施监督。通过构建联系顺畅的工作平台,倾听司法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呼吁解决一些相关问题,达到寓监督于支持理解之中,实现更好的监督实效。每年召开对口部门联席会,会上由法、检、公、司四个单位主要领导分别通报上年度工作和当年工作思路,相互交流、增进联系、寻找差距、提出建议、形成共识。会后整理出司法部门需要县人大常委会向党委、政府帮助呼吁解决的有关问题反馈件,如公、检、法人员编制、财政经费保障,尤其是公安局警务信息化建设经费严重不足,视频建设缺乏合力,直接影响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等突出问题,常委会进行了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专题调研,撰写“含金量”高的调研报告,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相应事项列入规划解决之中,将逐步得到落实,收到较好的效果,提高了联席会的影响力,调动了司法联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还以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简报、月报等形式向常委会报告日常的司法工作情况,使常委会及时了解到司法机关的日常司法工作及其它工作情况。
       四、抓司法热点,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常委会在抓好涉及司法监督方面的监督选题上,始终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关注民生、维护民权来筹措,以创新的精神审视、用辩证思维取舍全年工作内容,严格把关,控制总量,注重质量。2012年。常委会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院刑事审判、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视察,常委会领导靠前指挥,法工委充分做好视察准备工作,制订好详细的视察提纲,搜集相关的材料供委员在视察前学习;视察组成员变坐听汇报转向深入调研,了解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座谈、查阅各类案卷等形式,掌握第一手材料;适时组织法、检、公业务骨干参与,进行交叉互查;视察结束后,组织参加视察的人员对视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重点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方面统一大家的思想,并确定3—4名委员在常委会上作集中审议发言。对法检两院上述专项工作报告所提出了宣传力度、队伍建设、办案力度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等几个方面的审议意见,政法部门都认为对各自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司法机关非常重视常委会提出的建议,认真办理落实,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了办理结果。
   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常委会针对热点问题开展连续监督,在已多次听取公安局社会治安工作报告的情况下,2012年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治安环境开展专题调研。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召开各级人大代表和村组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走访察看、随机抽查案卷、全面核对报表、直接听取执法对象的意见、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实情,调研结束后,与县政府及公安机关当面反馈情况,提出要拓宽治安巡逻广度、整合资源群防群治、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创新治安管理方式等好的建议,并都得到很好的落实。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科学推进“法治团风”建设,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常委会领导将“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作为本届常委会的第一个调研课题,调研组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等地,实地查看“六五”普法相关资料,了解普法专业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情况,并和普法讲师团成员、基层综治骨干进行了座谈,认真吸收他们的意见、建议,并作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决议起草过程中,法工委对决议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决议在普法内容中突出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时代特色;在普法对象上融入了非公企业、新经济、新社会组织这类时代元素;在普法学用结合上把握了社会管理创新这一时代脉搏。
   五、抓信访难点,加强涉法案件监督。我们把加强信访工作作为强化司法监督的有效途径,抓好涉法涉诉案件督办,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一是成立信访领导小组。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二是整合资源,形成信访合力。在明确法工委为接待主体基础上,坚持对外一个窗口,实现统一接访和登记,统一转办和回复,各委室相互协调配合,不分彼此。三是建章立制,创新方法。根据《监督法》和《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了《人大机关信访接待处理办法》、《案件交办督办制度》、《人大常委会主任信访接待日制度》等一整套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换届至今,主任接待日已接待群众来访69人次。同时,创新工作方法,以每月10日的“千名干部进百村、下百企、解民忧、促稳定”活动为契机,变“上访”为“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将有碍稳定的事情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如我县但店镇丰家大湾村民丰炳安在一个体工厂遭遇工伤,经多家医院抢救方脱离危险,致残并留下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经法院判决后,因个体业主长期在外,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和儿子经常到人大和法院讨要说法,一来就是一整天,还多次给省、市人大写信要求督办,常委会领导对此极为重视,多次到法院现场会诊,要求法院创新执行方法,拓宽财产查询渠道,加大执行力度,通过人大常委会连续跟踪,功夫不负有心人,一起12年悬而未果的案件终于在2012年劳动节执行到位,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其儿子还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寄来了感谢信。
     六、抓人事任免,加强司法干部监督。常委会把强化人大常委会对司法人员的任职监督,作为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严把司法人员的准入关,促进司法部门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实施全过程监督。对提请任命的法职人员,通过任前初审、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无记名表决任命、颁发任命证书等方式,增强他们的执法为民意识、公正执法意识、人大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良好的执法人员形象。同时,强化任后监督,通过工作视察、调研、对口工作联系、代表评议等形式,加强任命后的监督,增强其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
     对于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我县通过几年的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只有坚持不懈探索司法监督工作新途径,才能不断促进公正司法。二是只有与时俱进精选司法监督工作新议题,才能增强司法监督实效。三是只有持之以恒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才能逐步提高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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