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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强改进监督工作中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2014-12-2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换届以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把握监督内容,不断拓宽监督领域。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有效地开展监督。一是围绕发展大局开展监督。以推进武穴科学发展为中心,从人大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时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委决策和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参考。根据发展进度和工作重点,对“十二五”规划编制、东城区建设、园区建设、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等重点问题进行监督,发挥了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围绕民生热点开展监督。通过专题调研、听取专项报告、观看暗访专题片、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持续督促市政府推进城区粉尘污染治理工作,目前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围绕加快蔬菜基地建设,深入余川、大法寺等地视察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及时召开专题督办会,督促市政府加快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全面抓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市政府抓紧理顺城乡供水体制机制,尽快组建水务集团,扎实推进供水设施建设,为确保水质安全提供必要保障;要求市政府按照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要求,进一步理顺内部监管机制,让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劣质食品无处藏身。针对农村福利院五保老人供养标准低、医疗保障不健全等问题,提出加大投入、提高供养标准、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意见,市政府加大办理力度,成效比较明显。换届以来,常委会启动涉及民生监督议题12个,促进了民生持续改善。三是围绕法制建设开展监督。常委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报告,对劳动合同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等10余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章可循。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关于审判、法律监督、办案质量自查等专项报告,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公正司法。常委会建立完善了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每月26日轮流接待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制度,促进了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完善监督方法,切实提升监督实效。采取多种有效方法,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提供调查报告制度,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座谈讨论,形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坚实的基础。推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既公开常委会会议的信息,又自觉地接受了公民的监督。实行了专题审议发言制度,每项审议议题,都安排1-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审议发言,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反馈制度,对常委会出台的审议意见,要求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期限认真办理,并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提供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及时督办,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二是创新监督形式。坚持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改进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方法,既做好对事的监督,又注重强化对人的监督;既听取“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报告,又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坚持注重面上监督向点面监督相结合转变,聘请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预算专家咨询组,为依法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提供咨询服务;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中,选择3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感强的人员,担任7个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评议、集中视察等工作,完善了常委会工作机制。三是严格监督环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抓大事、议大事、谋全局、促发展的原则,将行使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紧密结合,深入调查研究,依法、适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将重点事项的决定权牢牢抓在手中,提高了依法监督水平。强化任后干部监督,依法规范任免程序,坚持严把进口关,提前做好任前调查;严把任前考试关,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把票决关,提高任免的严肃性;严把任后监督关,每年年末开展述职评议,实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命的有机统一。

规范监督行为,着力提高监督水平。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提高素质为基础,以严肃纪律为保障,不断规范监督行为,提高了监督水平。一是健全制度,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新要求,积极总结监督工作经验,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了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初步建立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修订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审议意见交办研办督办回复等制度,使监督工作更具实效。二是提升能力,增强监督的保障性。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方式,坚持不懈地学习政治理论、宪法等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议政水平。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掌握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研究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了常委会及组成人员履行监督职权的能力,为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三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严肃性。常委会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内部抓起,切实加强对组成人员的管理,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负责地行使监督职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树立了人大权威和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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