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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履责抓监督 多措并举增实效

时间:2014-06-11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基础、最重要和运用最广泛、最经常的职权。换届以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秉持“寓监督于支持、帮助、促进和服务之中”这一重要原则,不断强化“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障”的意识,尽职履责抓好人大监督工作,使人大监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胸怀全局选议题。监督工作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如果面面俱到,难免捉襟见肘、顾此失彼。换届以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坚持群众的迫切需要是什么、党委的重大决策是什么、人代会上的决议是什么,常委会就有重点地选择监督什么,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使监督工作始终与群众同心、与党委同向、与人代会同步、与大局同行。在监督的量上,本着“少而精、深而实”的原则,力求监督得深一些,研究得透一些,力度大一些,从内容到形式充分体现务实精神。如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执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等专项工作报告,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城乡低保等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了相关民生问题得到解决。

       创新方式强监督。武穴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监督的方式与方法,拓展监督的领域与范围,增强监督的力度与刚性,坚持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参与、事中跟踪、事后督办,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能监督、会监督,不断延伸人大监督的触角,真正使人大监督活起来、动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坚持综合运用多项监督办法,对同一项工作既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又开展调研、视察或检查,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增强监督工作的推动力,更好实现监督目标。如开展城乡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监督,常委会在听取专项报告前,分期分批到全市12个镇处开展调研、听取汇报,形成调研报告,并及时向市委进行专题汇报,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促成全市以现场会形式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完善机制重审议。监督工作成效是否明显,与常委会审议质量息息相关。换届以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中心环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常委会审议方式、环节和机制。在会议审议前,根据每次常委会审议议题,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文,提供专题调查报告等重要参考资料,并邀请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知识讲座,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审议有关报告提供依据。在审议方式上,实行集中审议与分组审议相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一般先实行分组审议,再实行集中审议,组成人员发言作为常委会审议意见附件,一并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同时根据审议议题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提升审议质量。在审议环节上,实行中心发言与补充发言相结合。常委会确立中心发言人制度,分组审议结束后,由中心发言人向常委会全体会议报告分组审议综合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作补充发言,力求会议审议更加充分,便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了解审议总体情况,加强监督双方沟通,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加强督办增实效。人大监督要取得实效,增强效益意识是关键,只有这样,监督才会有效果、有收益,才能最终让群众受益。武穴市人大常委会把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作为提升人大工作效益性的重要举措来抓,强化追踪问效、跟踪督办,切实把监督体现在会前调研、会上审议和会后跟踪的全过程。对一些重点问题,常委会还组织进行跟踪调查、视察,或者要求有关机关就落实情况作口头或书面报告。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了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形成及办理规定,在“人大交办—政府研办—人大督办—政府回复”的基础上,增设了最后一道关口,对审议意见及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票决,满意、基本满意票没有过半的,发回重新办理。通过不断完善跟踪督办程序,促进了“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办理方式,加大办理力度,增强了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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