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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时间:2013-01-03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说,“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结合当前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我认为应当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信息研判要做到位。要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战略性、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加强综合研判,真正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要强化专案侦察,及时发现、坚决制止敌对势力利用非政府组织搞各种渗透活动,及时发现、坚决制止打着“维权”旗号插手人民内部矛盾。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对境内外“法轮功”网站和重点人的稳控。

  二是人员稳控要做到位。对涉稳、涉恐、涉毒、在逃、有犯罪前科、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等“七类重点人”,要继续立足教育转化,坚持打拉结合、以拉为主。严格落实“一人一策”、“四包”、“五个一”等工作措施,将其稳控在当地、解决在当地,防止漏管失控,使其登不了台,发不了声,形不成气候。要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尽可能争取思想教育、亲情感化,辅之以必要的行政、纪律、经济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对立面。对于社会危害大、非惩处不可的,要选择好时机,在实体和程序上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矛盾化解要做到位。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好为目标,在源头治理、妥善处置上下功夫,防止社会矛盾积累、激化,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当前,要把中央出台的惠民政策落实好,加大从政策制度层面解决群体性利益诉求问题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合理诉求,要制定规划,逐步解决。要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防止“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要组织开展“四进四联四访”活动,组织政法干警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重点场所,联系帮扶对象,访民情、访民诉、访民难、访民安。通过“四进四联四访”活动,了解一批群众诉求,化解一批信访案件,调解一批矛盾纠纷,***一批社会管理问题,缓解一批群众困难。

  四是处突预案要做到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符合实战要求的预案,加强日常性综合演练,提高现场控制和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处置要果断稳妥,执法要文明规范,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对于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要建好“三支队伍”:公安、消防、特警、武警和民兵预备为主体的骨干队伍,以卫生、城建、交通等部门专业人员为主体的专业队伍,以厂矿企业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辅助队伍,确保关键时刻冲得上、稳得住、控制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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