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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中国梦” 人大工作大有可为
时间:2013-03-28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习近平主席在全国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详细阐述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工作理念上,要树立服务于实现“中国梦”的政治责任意识。实现中国梦是一个牵涉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必须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奋斗。实现中国梦也为我们发挥人大工作优势和人大干部的自身才干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人大工作者要进一步振奋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氛围,坚定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可以在实现“中国梦”上大有可为的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国梦”的主战场。 在重大事项决定中,要突出对服务于实现“中国梦”的支持突破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将党委的意图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事项,对体现民意、推动工作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在准确掌握实情、广泛征求民意、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党委的决策意图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积极行动,始终坚持围绕“中国梦”、服务于“中国梦”,不断汇聚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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