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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建设的思考

时间:2013-05-0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推进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重要中坚力量。常委会各项工作能否有效开展、推进,能否得到组织和人民的认可,关键看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能力和作风。新形势下,要全面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建设,为开创常委会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保障。

       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坚持“守土有责”,不断提升执行力。当选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对当选人员政治品质、职业操守、个人能力的一种肯定,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重任。要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特别是兼职委员,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热心常委会工作、用心常委会工作、专心常委会工作,当好人大人、说好人大话,做好人大事,执行好、落实好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要勤于学习,继续把学习作为第一位的任务、第一位的追求,埋下头来、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人大业务知识,深入掌握人大工作规律,广泛涉猎与人大监督有关的知识,为高质量、高水平履行职务夯实基础。要勤于调研,人大工作要有为、有位、有效,有效才能有为,有为才能有位,有效的关键点在于要掌握情况,帮在正处,促在关键点,支持在恰当位子;要坚持调研在前、思考在前,掌握真实情况、找准问题根源、谋划中肯建议,使自己的审议发言,既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论点鲜明,又有价值、有见地、有说服力。要勤于实干,对每一次会议、每一个活动,都要精心准备、全身心投入,决不能抱着无所谓、若无其事的态度;对常委会决定的事项、部署的工作、提出的要求,要雷厉风行抓落实,锲而不舍抓到位,共同把人大工作推向前进。

       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坚持“令行禁止”,不断提升战斗力。常委会是一个共同的集体,战斗力要靠纪律来保障。要遵守会议纪律,除非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会、并履行了请假批准手续,任何人不得缺席常委会会议。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遵守团结纪律,坚持集体负责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强化集体核心,自觉地维护常委会的良好形象,不说有损常委会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常委会形象的事,对常委会的工作,允许有不同意见和看法,一旦形成决议、决定,就必须口径一致,步调一致;要讲原则、顾大局、重团结,在友爱的氛围中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关心,在和谐共事中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平等议事,共同塑造常委会良好形象。

       进一步强化形象意识,坚持“清正廉洁”,不断提升感召力。人大的权威性、影响力,来自于自身的感染力、社会的认可度。要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自觉排除非分之想,守住法纪底线,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得起父老乡亲的信任,对得起全市人民的厚望。要保持奋发进取的形象,坚决杜绝消极、拖拉、推诿的作风,不能仅仅满足于工作完得成和过得去,提倡认真、负责、主动的态度,倡导活力与激情,体现阳光与睿智,通过所有组成人员的努力,真正做一些事情,解决一些问题,为发展助力、让群众受益,最大程度的发挥人大的作用、彰显人大的权威、扩大人大的影响。要保持良好的道德形象,带头讲修养、重品行,锤炼为人品格,坚持做人为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高洁的道德情操,塑造高雅的生活情趣,凡是监督别人不做的事情,自己首先要不做;凡是监督别人做好的事情,自己首先要做好,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感染人,推动人大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履职为民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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