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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3-05-22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实效性很强的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法律赋予有关机关和组织的重要职责,是有关机关和组织接受人大监督、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手段。
从当前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建议尤其是情况复杂、涉及资金数额较大的建议很难得到有效落实。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刻。有少数人,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认为,人大代表提建议是无事找事,给政府找麻烦,增加了工作量。有的部门对代表建议不很重视,甚至感到无所谓,因此在答复和办理时,常常一推了之,或措施不具体,或避重就轻落实代表建议。

     二是代表建议不合理。一方面,部分代表综合素质不高,对相关法律、政策不了解,导致所提建议与政策不符,与法律对立,缺乏落实的可行性;另一方面,大部分代表会前调查研究不够,会议期间准备不足不能掌握充分的第一手资料,造成所提建议指事不明、情况不清,要求不具体,措施缺乏可行性。

     三是办理条件不成熟。就代表建议的内容看,多数属于议事类。其中,有的建议内容属于局部性问题或具体事项,但不单单属于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能解决的事情,还涉及国家政策或上级组织部门;有的建议涉及人多面广范围大,办理起来困难重重;有的建议事项,比如一些社会公益性事业,在经济效益上无利可图。但恰恰这些建议所指之事是老百姓盼望早办的事情,代表不反映群众不满意,只得年年提,政府年年作回复,然而事情年年得不到解决。

     四是日常监督不到位。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监督主体,县级地方政府及其督查部门不能很好地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常态监督和跟踪监督,往往是年初召开一次交办会,办理截止日期前开展一次办理情况调查,缺乏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监督刚性,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漠视。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关键在于人大代表、承办单位、人大、政府均要各司其责。

     就人大代表来说:一是要注重所提建议的质量,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如实反映人民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使所提建议更有群众性和现实性;要强化学习,切实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方针,关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使所提建议更具可行性和广泛性。二是要主动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及时向承办单位表达自己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三是要监督承办单位加快抓好建议的落实,要及时掌握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度和状况,真实地向人大、政府表达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评价和想法,更好地为人大、政府提供督办信息和依据。

      就承办单位来说:一是要提高认识,充分意识到代表提出了问题就是自身工作出了问题,从而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当作是加强、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实,变“要我办”为“我要办”。二是要加强沟通,在第一时间向提议代表了解建议的真实意图,征询解决的办法,寻求代表的支持,变“埋头办”为“当面办”。三是要形成合力,主动找本级政府和相关协办单位商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即便是作为协办单位,也要做到“不是牵头也出头”,变“单独办”为“联合办”。四是要付诸行动,充分利用一切可用资源和力量,真正把问题的解决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把代表和群众的满意体现在看得见的承销商,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

     就人大来说:一是要加强对代表的引导,把培训代表、提高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代表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是要努力为代表更广泛接触群众、了解情况搞好服务,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引导代表关心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使所提建议真正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强代表建议的可行性。三是要督促和联合政府做好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动态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件建议的办理进度和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帮助承办单位更好地落实代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四是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成效作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就政府来说:一是要做好复杂建议办理的协调工作,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分工,必要时主动牵头办理一些涉及面广、任务中、困难多的建议。二是要为承办单位提供办理条件,例如,一些需要较大数额资金才能解决的建议,政府要尽可能地安排财政专项配套资金,为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提供前提保障;一些涉及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建议,政府要主动地出面加强对上协调,努力寻求上级重视和支持。三是要加强日常督办,做到对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都了如指掌,并在此基础上做好跟踪督办,争取代表反映的问题在最快时间内得到解决,使人民群众在最快时间内享受实惠。四是要强化考核奖惩,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成效纳入承办单位年终考核甚至是“一票否”的范畴,在制度上提高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失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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