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探讨

把群众路线落实到推动人大工作上

时间:2014-06-11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形式。人大工作深入贯彻群众路线,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本质属性,体现了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基本要求,是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力量之源、智慧之源、活力之源。我们要按照“清清白白替民掌权、实实在在为民干事”的目标要求,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一、推进改革创新,突破工作惯性思维,把人大建成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创新高地”。

    创新是推动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打破惯性思维,以严格依法办事为前提,在传承和借鉴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思路和方式方法,使人大工作增添生机活力。认真贯彻落实武穴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城乡发展管理体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投融资制度、社会事业发展等改革创新事项,尽职尽责地行使好法定职权,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新要求,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结合实际,细化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的操作性办法,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按照国家权力机关组织运行的基本原理,完善和创新有关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关注民生热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把人大建成保障民本、维护民利的“人民之家”。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民力。***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是人大工作的重心所在,人大行使权力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最现实的问题解决好。紧紧抓住“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视察调研、听取审议报告、督促审议意见落实等监督方式,促进民生问题持续改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对涉及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认真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通过分管市长领衔办理、人大代表集中测评、新闻媒体跟踪督办、加大督办问责力度等措施,积极落实民生关联度大、社会意见集中的议案建议,有效实现群众的所需所盼。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每月26日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紧扣发展大局,坚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把人大建成有为有位、以为立位的“战斗堡垒”。

    人大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着眼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坚持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找准自身优势与服务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抓住经济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积极探求化解矛盾的应对之策,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切实做到审议一项报告促进一项工作,监督一个问题办成一件实事,实现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效对接。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把党委意图上升为国家意志、人民意志,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在坚持党管干部、保证党委意图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尊重代表权利,认真审核审议,替人民把好关,对事业负责任。树立“有为有位、以为立位”的工作理念,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地行使职权,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敢于破除歪风邪气、打破潜规则,敢于立旗帜、树新风,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树立榜样示范作用。

    四、依法履职尽责,实现监督支持有机统一,把人大建成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坚强靠山”。

    人大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最权威、最高层次的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以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坚持监督支持有机统一,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维护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寓监督于支持、帮助、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中,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一府两院”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效开展。树立“只有真监督才有真支持”理念,不搞一团和气、有弹性的监督,对看准的问题、选准的议题,坚持紧盯不放、善始善终,跟踪到底、“一督到底”,确保抓实,抓出结果,抓出成效。积极作为、主动担责,通过普法、法律监督等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法治武穴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综合素质过硬队伍,把人大建成严谨务实、依法高效的“优秀团队”。

   正人须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弘扬优良作风,为人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加强政治建设,主动适应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坚持用先进的理论和成熟的经验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准确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内在规律和时代特征,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统领、推进人大工作。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提高懂法知法、依法办事的素质与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严谨务实、依法高效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兴好学之风、亲民之风、清廉之风、尚能之风,教育和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务实的举措,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切实执行人大机关各项制度,坚持用法纪、制度约束行为、规范行为,聚焦“四风”问题,照镜正冠、反躬自省、洗澡治病,树立起人大机关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